法制網深圳1月27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李書勤 由新竹房屋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某等八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近日在法院公開宣判,此案因案情複雜,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而備受社會各界關註。
  被告人朱某等人利用深圳市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載體發展會員,以高額返利和投資入股的方式變相吸收社會公眾存款,利用後期會員的投資資金返還先期會員的投資返利。至案發時,已發展會員7.8萬餘名,被害人遍佈全國17個省89個市,根據上述被告人參與犯罪行為的時間長短不同,法院認定上述被告人變相吸收公新竹買屋眾存款2百多萬元至2.3億餘元不等的數額,判決朱某等八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四年不等,並處罰金五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
  由於案情複雜、影響重大,在該案審查起訴期間,隨身碟南山區檢察院陸續接到自稱為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站會員的來電數十個,來訪7人次,四川、遼寧、山東、湖南、雲南、河南、江西、貴州、浙江、佛山、韶關等省市的來信上百封,涉及人數達600多人次。為此,南山區檢察院及時作出了風險評估及應對預案,聽取收集訴訟當事人的意見,通過該院官方網站發佈被害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通過官方微博及時依法公佈該案進展情況,消除當事人疑慮,澄清案件事實,有效地化解了輿論風險,保障了案件順利提起公訴和判決。  (原標題:深圳一數額巨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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