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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張永文
  華商報榆林訊(記者 楊虎元王佳)“學生遲到罰款100元,吸煙就罰款1000元。”1月8日,華商論壇—榆林論壇網友“不要再沉默”發帖爆出榆林中學高二年級組曹姓主任罰款收費一事。對此,校方獲知後在第一時間督促教師將11300元“罰款”退還給了學生家長。
  學生
  有個同學2次抽煙被罰了2000元
  華商報記者在榆林論壇網友發佈的帖子中看到:2014年下半學年至今,榆林中學高二年級組曹主任制訂了一系列處罰措施,共罰吸煙學生數十人(每人1000元)及遲到學生數百人(每人100元)。該網友還發表言論,質疑罰款所得的數萬元現金的去向。
  1月8日下午放學時間,華商報記者隨機在校門口採訪了榆林中學十多位學生,其中5名高二年級學生表示知道罰款的事情,高一和高三年級的學生則表示沒聽說學校有罰款的規定。
  “我們班就有5個學生因為吸煙被罰了錢,有個同學吸煙就被抓到過2次,罰款都交了2000元。雖然老師希望通過罰款的方式改掉他們的陋習,但是罰款也太高了吧。”該校高二的一名學生說,自2014年秋季開學後,他們年級就有了吸煙要被罰款1000元,遲到、早退要被罰100元的規定。
  該校高二年級另一名學生稱,他們班目前還沒有人因為抽煙、遲到而被罰款的,但是他曾在公示欄見過有學生因為抽煙、遲到被罰款的通知。“只要有學生觸犯規定被罰款,老師就會將通知貼到我們年級的公告欄上,大家都能看到。”該學生說,因為罰款的金額實在太高,他們也不敢頂風“作案”了。
  老師
  學生表現好會退還家長提前都知曉此事
  “對於學生曠課、遲到、早退等行為,學校應該通過科學的方法加以引導,並加強與違紀學生的溝通,促進學生自律意識的生成。”榆林中學高二年級一位家長表示,如果用罰款的形式去制約學生的行為,其實是治標不治本,也可能起到反作用,讓學生對學校和老師產生逆反心理。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聯繫到榆林中學高二年級組曹主任。“原來廁所內都是煙蒂,甚至有學生在自習課期間跑到廁所抽煙,後來經過和家長溝通,採取了以‘保證金’的形式來約束學生的方法,效果也非常好。”曹主任表示,學生違反規定後,老師會直接聯繫家長,向家長收取被罰的“保證金”,而收取“保證金”主要是為了讓學生遵守紀律,讓學生養成上學不遲到、校內不抽煙的好習慣。
  曹主任承認,收取“保證金”這一行為存在一定的違規性,但是出發點是為了學生好。“目前有10人因抽煙被罰款,其中1人被罰了2次。另外,有3名學生因遲到被罰款,共計罰款金額是11300元。如果學生不再違反紀律,且被罰學生平時表現良好,則會將已收取的‘保證金’退還給家長。”曹主任解釋說。
  對於曹主任的說法,華商報記者向學生家長進行了求證,收費方式及原則家長確實是提前知曉的。
  校方
  將制止老師違規收費的行為
  昨日下午,榆林中學副校長高勝舟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學生投訴,並不知道這一情況,他表示會去調查。十餘分鐘後,高勝舟回覆稱:“關於高二年級曹主任的做法,出發點是為了學生好,但是不符合規定,我們將會儘快退還已經收取的‘保證金’,同時將制止違規收費行為。”
  “學校在向學生收取費用時,必鬚根據收費許可證上的收費項目來收,而榆林中學收取‘保證金’的行為,不在正常收費範圍之內,是不被允許的。”榆林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收取“保證金”的行為屬實,則會在第一時間要求校方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昨晚7時左右,校方告知華商報記者,“保證金”已全部退還給了學生家長。
  (原標題:學生遲到罰100元 吸煙罰1000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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